贈與也要房地合一 房仲:房產投資節稅觀念要改變了 | |||
2014-09-24 |
財政部擬訂的房地合一稅改制度不僅針對房地產的買賣,也把範圍擴增為交換或贈與等「處分」,並同時包含個人和法人,如果「處分」過程中有實際的獲利,都要按照實價來課稅。房仲業者分析,房地合一所涉及的範圍更加廣大,民眾過去習慣把不動產當成是投資和節稅的觀念應該要跟著轉換。
房地合一相關的實施細則正在擬訂,制度輪廓越來越清楚,除了按所得多寡採累進稅率、按持有時間區分年扣除率之外,財政部也表示,房地合一的範圍是根據個人和法人「處分」不動產的資本利得來實價課稅,但「處分」的定義不單只是出售,還包括交換和贈與等等,如果從中有實際獲利都必須要照實價來課稅。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房地合一可能會導致投資人因擔心課稅問題而不敢進場,而對一般民眾而言,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範圍更為普遍,不管是買賣或是贈與,每個人多少都會涉及,他建議「房地產是投資和節稅工具」的想法要開始調整,房地合一上路後,節稅和獲利的空間可能就沒這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