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對買賣價金保障的範圍? |
最高保障限額以買賣契約標的物買賣總價金為限(以泛太建經所留存之買賣契約上所載金額為準),除買賣契約另有約定或經買賣雙方約定由專戶價金內抵償外,買買雙方任一方如主張其他損害賠償或違約金時,應自行依法向他方追訴,不在泛太建經之保證責任範圍內。 |
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有哪些專用契約文書? |
您會在辦理履約保證的過程中,簽署並收執下列三種契約文書: 1. 履約保證專用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2. 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 3. 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證書。 |
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一定要由泛太建經的特約地政士辦理嗎? |
對於辦理履約保證案件的熟悉度及專業度,凡履約保證案件關於產權移轉之作業概由泛太建經之特約地政士負責辦理。最新的泛太建經特約地政士名單,請至泛太建經官網「履約保證」專區點選「特約地政士名單」查詢;或直接來電泛太建經,我們將竭誠地為您服務。 |
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時,買方應採何種付款方式? |
因考量交易價金提存及交付之風險,請買方自行將各期買賣價款存匯入個案之專屬帳號。若簽約款(含定金)之給付是以票據或現金為之時,請交由特約地政士代收代存(票據抬頭請註明為「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泛太建經備有「履約保證存匯款提示卡」做為買方付款作業之參照,該提示卡於簽約時由特約地政士交付買賣雙方收執。 |
如何才能知道款項已存匯入價金履保專戶? |
泛太建經提供多種方式,便利您了解價金履保專戶款項的存匯狀況: 1.當專戶內收到或支出某筆價金時,我們會在確認之後發送簡訊給您指定的手機號碼。 2.也歡迎您於營業期間來電泛太建經,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查詢。 3.隨時可至泛太建經網站「履約保證進度查詢」專區,並輸入身分證號碼、專屬帳號(保証號碼)、手機號碼及辨識碼,即可進入查詢價金履保專戶內款項進度及收入明細。若是買方係以票據給付者,依程序應完成兌現,實際入帳時間依付款地及發票日期之個別狀況有所不同。 |
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之費用如何計算?何人負擔? |
依成交總金額萬分之六計收,由買賣雙方平均分擔,於履保專戶結清價金款項中,由賣方款項扣除該筆費用,並於點交時由買方與賣方找補。 |
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期限為何? |
自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生效時起至買賣契約履行完成或履約保證申請書解除、終止日止。 |
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證書核發時間? |
於買賣雙方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同時交付買賣雙方收執存憑。 |
賣方於交屋後多久可收到價款?如何收取? |
買賣雙方須於房屋點交時簽立「專戶收支明細暨點交確認單」,待特約地政士傳真該單至泛太建經後的次一個金融機構營業日內,泛太建經即將價金履保專戶內之餘額全數匯入賣方之約定匯款帳戶。為求交易安全之考量,價金履保專戶內之款項撥付一律以金融機構匯款為之。 |
買方可否保留尾款至點交時才付清? |
辦理價金履約保證作業買方不得有任何款項於點交時再付清;但買方也不必因此擔心已交付款項的安全問題,因為款項會保留於價金履保專戶內,待點交完成後賣方才可取得價款。而若買方不貸款,應於完稅前連同尾款存匯入價金履保專戶。若買方欲申辦貸款,應確認貸款額度並於完稅前補齊貸款差額存匯入價金履保專戶且開立擔保尾款之商業本票乙紙。前揭條件未能完成者,特約地政士不得進行過戶之手續。 |
簽約前已遭限制登記之物件可否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作業? |
可以,但賣方簽約前應和債權人先行聯繫並告知本案採用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方式,可確保債權人債權能夠實現,可請債權人先行撤銷該限制登記,以利後續地政士流程。 |
未交屋前,賣方可先行動用價金履保專戶內之款項嗎? |
原則上買方支付的購屋款項,依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除約定的支出用途外(如繳稅),都須先保留於價金履保專戶內,除非買賣雙方另有其他協議,不然款項都會在專戶內,任何人都無法動用。 |
有哪些款項可從價金履保專戶中支出? |
根據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之內容下列款項可由專戶中支付:(1)過戶相關稅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工程受益費等(2)清償賣方金融機構債務,取得清償證明所需款項(3)賣方之仲介服務費。若不屬上述幾項之出款,必須有買賣雙方之協議書,泛太建經才會通知銀行出款,任何人皆無法隨意動用。 |
價金履保專戶款項可還貸款,可否在過戶前先行撥款代清償?? |
無論是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的案件或一般案件,為確保買賣雙方交易安全,一般都會在產權過戶到買方名下後,才會撥款代清償賣方原貸款;故特約地政士在過戶後才會通知泛太建經辦理出帳代為清償賣方貸款。 |
買方須辦理貸款時,其擔保本票應如何開立? |
為擔保尾款之支付,買方應於完稅前完成與金融機關的借款對保手續並開立與貸款金額相同之商業本票,以賣方為受款人且填載『禁止背書轉讓』作為給付尾款之擔保,並由特約地政士收執保管,於尾款存匯入專戶後或辦理買賣標的點交結清付款時返還買方。 |
買賣交易過程中若發生違約之情事,泛太建經扮演之角色為何? |
若發生違約之情形且買賣雙方無法達成相關協議時,泛太建經將依約進行認證事宜,亦即,除非買賣雙方能共同以書面協議買賣之變更內容,否則概由泛太建經依合約內容認定違約責任之歸屬,並據以執行專戶價金之撥付作業,除非有任一方將爭議情事訴諸司法程序,則泛太建經會暫停專戶價金之撥付,並以確定判決之結果,作為執行價金給付或返還之依據。 |
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是否保障交易過程中「物」的瑕疵? |
履約保證的保證範圍不含物之瑕疵、權利瑕疵及房地瑕疵,但若案件交易過程中所生之爭議,泛太建經仍會以專業、公正之立場積極協助買賣雙方溝通協商,以求交易圓滿。 |
關於買賣價金存於履約保證專戶所產生之利息? |
專戶價金之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稅暨健保補充保費),因泛太建經非金融機構,依據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本利息所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非屬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免於扣繳之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