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保分五種,買預售屋才有保障 | |||
2015-03-26 |
避免購買預售屋卻碰上財力不佳的建商倒閉,造成民眾痛失一生積蓄,內政部早自二○一一年五月起就要求建商必須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增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內政部官員說,有沒有履保對購屋民眾權益差很大,但仍有部分小型的區域建商鑽漏洞,並未將購屋民眾繳交的價款進行信託,甚至也沒有專款專用。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自從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上路後,建案只要是預售就要採取信託專款專用或建商同業擔保等方式,就是要避免建商擴大財務槓桿、將預售款項挪用;消費者也可根據契約內建商載明的金融信託機構,查詢繳交的價金是否進到信託專戶內,讓繳納價金專款專用,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發布的預售屋履約保證方式,共分為「價金返還」、「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以及「不動產開發信託」等五種。
以最多的「不動產開發信託」為例,主要是由建商或起造人,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給金融機構或經政府許可的信託業者執行履約管理,工程費用則由受託金融機構依照工程進度照實支付,也就是所謂的專款專用;且規定建商於簽約時應提供「不動產開發信託」的證明文件或影本給予購屋民眾存查。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雖然內政部要求建商必須增訂履約保證機制,但仍有部份區域型建商或地主自建者規避規範,購屋民眾在購屋時除要求建商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外,也應該按照文件影本向受託金融機構查詢。
文章出處: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