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住戶的排水管漏水,樓下住戶該怎麼辦 ? |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比方說,樓上的排水管漏水,若屬於樓板年久龜裂及管線失修以致造成漏水現象,則由樓地板上下方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平均負擔該筆維修費用。但若該管線破損現象係因樓上住戶在其住宅內施工不慎所造成者,則維修費用應由樓板上方區分所有權人負擔。同時,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進行修護作業時,無論費用係由雙方負擔或是僅由一方負擔,如有必要進入任一方之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該住戶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