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可以要求賣方先把先前貸款還清後,再請我的銀行撥款給賣方嗎? | |||
通常賣方在出賣不動產時,大部分都有向銀行設定抵押借款,而未清償的貸款額度,一般是由買方的尾款代為清償之。
買方要先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並辦妥銀行貸款設定後,再由買方銀行撥款清償賣方原有的銀行貸款,而代償的金額視為買賣價款的一部份。
賣方銀行確定收到買方銀行清償抵押借款的金額之後,會出具抵押權塗銷同意書給地政士,地政士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辦抵押權塗銷登記完畢,即可於交屋日當下將完整的不動產產權交付給買方。
其實,買方的銀行在撥款前也會確保自身的利益,不會任意的撥款。因此有關於買屋需代償賣方貸款ㄧ事,您大可放心交給專業人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