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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標題 持有不動產每年固定要繳納的稅費有那些?

持有不動產每年要固定繳納的稅費分別是地價稅和房屋稅兩種。

地價稅:

在八月三十一日列名於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論實際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就是當年度全年度納稅義務人。因此,買賣土地時要特別注意,最好在買賣契約中,按雙方持有時間的比率計算,由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負責預收另一方應繳的地價稅款。

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的計算期間如下:

地價稅一年徵收一次,繳納期間為一個月,每年十一月一日開徵至十一月三十日截止。課稅期間是從當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至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

地價稅率分很多種,一般非自用地價稅為千分十,自用地價稅稅率為千分之二。 

 

房屋稅:

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的計算期間如下:

房屋稅一年徵收一次,繳納期間為一個月,每年五月一日開徵至五月三十一日截止。課稅期間是從前一年的七月一日起算至當年六月三十日為止。

目前房屋稅的課徵依據,係為房屋稅條例。依該條例規定,房屋稅的稅率如下:

  1. 住家用的房屋,其房屋稅率為1.2%至2%。目前課徵稅率為1.2%。
  2. 營業用的房屋,其房屋稅率為3%至5%。目前課徵稅率為3%。
  3. 非住家非營業用的房屋,其房屋稅率為1.5%至2.5%。目前課徵稅率為2%。

房屋標準單價係由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依照下列條件分別評定

  1. 各種建造材料,分種類及等級。
  2. 房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
  3. 依房屋所處地段及房屋的供需概況。

目前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逐年折舊遞減其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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