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的流程為何? | |||
買賣房屋的流程大致上可分作「簽約」、「用印」、「完稅」、「交屋」四個階段:
(1)簽約:此時通常為買賣雙方第一次見面,對於不動產的買賣條件達成共識,並委由專業地政士進行簽約程序。在這個階段買方須給付第一期的簽約款。
(2)用印:買賣雙方準備房屋過戶所需要的相關資料,交由地政士處理,以便後續申報稅賦的動作。在這個階段買方須給付第二期的用印款。
(3)完稅:所謂完稅是指用印後報稅,經稅捐機關核發稅單予義務人繳納的程序。這時買方要準備支付契稅以及第三期的完稅款,而賣方應該繳納土地增值稅。
(4)交屋:在完稅階段之後,就可以辦理過戶和買方貸款銀行的抵押設定,等到產權登記完畢以及買賣雙方都已確認履行契約義務時,即可進行交屋。